| 标 题: |
请问 |
发布时间: |
2007-6-11 16:21 |
| 作 者: |
李女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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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成百上千,是不是只要一个不合格该产品就不符合标准的要求?是否太苛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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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版主回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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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6-11 16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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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只要一个组成单元(EIP-A/B/C)不合格则该产品就不符合标准的要求。欧盟的RoHS指令在限值方面的要求也是如此,这样一方面可以达到控制有害物质使用的目的,另外一方面也做到了与国际接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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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 题: |
检测 |
发布时间: |
2007-6-11 16:21 |
| 作 者: |
王女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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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限量要求》中提到的“检测单元”是不是就是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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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版主回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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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6-11 16: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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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是的,采用不同名称主要是考虑到使用的方便。“组成单元”是相对于电子信息产品来说的,而实施测试的时候则通常使用“检测单元”。标准中还规定了“检测单元”必须是“组成单元”,这样得到的结果就可以与要求的限值对照以判断合格与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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